11
2019-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修正)现行有效发布:2019-04-23实施:2019-04-23基本信息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效力级别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发布日期2019-04-23实施日期2019-04-23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修订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
16
2018-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施行。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
16
2018-04(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
06
2017-05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有配车单位采用此规定)1、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次(班长、驾驶员,消防员)不少于3人,统一着装,值班期间应在宿舍或消防站随时待命。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岗位在职消防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利用岗位上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发出出动信号,微型站人员应着好战斗服,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展开灭火战斗。 3、辖区中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
06
2017-05门卫值班制度为维护学院正常秩序,加强学院治安管理,制定门卫值班制度如下: 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守纪律,认真负责。 2、门卫值班室内要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谢绝无关人员入内或逗留。 3、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好进出车辆、人员的询问及接待工作,言行要文明礼貌。 4、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 5、门卫人员值班时不准打牌、下棋、吵闹、串岗、离岗、干私活、喝酒...
27
2017-04为了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治安管理服务,以提升学生认知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感等方面的素质。根据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治安服务队的宗旨是发挥广大同学主人翁精神和自主管理意识,共同创建文明生活、健康成才的和谐校园环境。第二条大学生治安服务队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校纪校规,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方式,...
27
2017-0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26日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12月13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中文名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发文时间 2002年9月1日 实行时间 2002年9月1日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目录 1总则2事故责任3事故处理4损害赔偿5责任处理6附则总则编辑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
27
2017-04监控室是校园安全防范报警监控系统的枢纽。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报警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请值班员严格遵守。 1、不准违反操作规程,确保监控设备安全运行; 2、不准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 3、未经专业人员同意,不准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 4、不准私自挪用、外借监控室装备及办公用品、用具等; 5、监控室内要保持设施设备清洁,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6、通讯...
27
2017-04陕财职院〔2015〕16号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处室、系部: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和来校工作的外来人员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及咸阳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外来务工人员的界定外来务工人员是指成建制或零星在我院从事建筑施工、经...
27
2017-0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重点要害部位防火、火灾隐患整改及防火检查巡查的管理办法,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院师生员工及学院所属重点要害部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重点要害部位是指:教学楼(办公楼)、实训室(计算机房)、学生公寓、图书馆、大型活动场所、住宅楼、餐厅(食堂)、锅炉房等。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
热点链接
专题网站
部门直达
兄弟院校
Copyright @2019,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陕ICP备06007066号-1